2021广西百色市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6人公告

2021-11-11 20:10:24


根据工作需要,我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招聘6人(适合男性)。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165mm及以上,高中(高专)及以上文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五)具有以下条件优先录取:①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③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④计算机相关专业及有B2驾驶证及以上,⑤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文体证书,年龄可以放宽至32周岁;

(六)本次招聘人员涉及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为1990年11月9日至2003年11月9日期间出生,32周岁即为1988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二、试用期和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一年一聘的聘用合同,不合格不给予签订。

我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享受每月8天休假,转正后每年有5-10天公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过后进行补休,同时统一配发消防救援服饰,在队食宿。薪酬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统一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胜任工作并在岗工作满一年的,参照县绩效考评办法发放绩效奖金。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确定续聘或解聘。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24日

报名地点: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百色市凌云县新秀路与212国道交界处消防大队办公楼二楼办公室)。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1)和个人简历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等级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核酸检测证明;

(三)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人员及地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岗位;应聘人员,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能测试形式:由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分组进行,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x40%=得分,单杠引体向上x20%=得分,双杠曲臂引体向上x10%=得分、俯卧撑x10%=得分、100米跑x20%=得分,5个项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

4.体能测试标准:按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各项标准入职栏进行评分(附件2)。

(五)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体能测试结束一周内,具体时间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及地点:通过体能测试合格,依序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由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六)考察、体检

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以体能成绩高的为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2.实施考察和体检

考察主要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能否履行岗位职责、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若出现不符合条件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序递补。

体检由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到个人为准),体检费由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序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百色人才网、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实行试用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从综合成绩高的人员中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 0776-7618231。

电子邮箱:1441907717@qq.com。

本公告由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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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1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bs.gxrc.com/Article/info/50e743ce-93d2-49c1-86df-b9ae21ec28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