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20:10:10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检察宣传工作,主要负责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门户网站等日常运营及推广工作;
2、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活动策划、图文影音编辑等,提供优质、有高度传播性的内容;
3、负责策划并执行新媒体平台日常活动及跟踪维护,根据工作需要发送各种推文内容;
4、负责提高关注度和粉丝的活跃度,并及时与粉丝互动;
5、挖掘和分析网友使用习惯、及时掌握检察新闻热点,有效完成专题策划活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检察宣传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有较强的图文影音编辑能力,具备新闻敏感性、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创意、方案及宣传策划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策划方案,并能组织策划相关活动;
3、熟悉微信、微博、抖音及其他新媒体手段的建设和运营方式;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不限,传媒、新闻、中文、广告相关专业优先(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5、有从事新媒体传播策划、编辑和文字工作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四、福利待遇:
聘用后按不低于3800元/月(含个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发放聘用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及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五、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操作测试→面试→考察→签订合同
报名方式:有意者将报名表、简历及作品投递至邮箱632940979@qq.com,报名表查看附件。
截止日期 :2021年7月9日(周五)
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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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wz.gxrc.com/Article/info/58d43276-68a1-4f76-954c-9894e8d5041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