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8 09:27:04
为充实江南区福建园街道人才队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化社工)。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化社工:8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
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考虑。
2.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6.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或履职意愿不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邮寄或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福建路福建园小区23栋福建园街道办事处福建园社区二楼公共服务办公室203室,联系电话:0771-4896176。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江南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用人单位安排统一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结果按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了解岗位工作内容,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用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城区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专职化社工:按照《江南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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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江南区福建园街道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
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zl/nnsjnqfjyjdb/tzgg_35977/t4982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