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总工会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7 文章来源: 访问次数:888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以资格审查和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道德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具有符合所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财务知识、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

4.年龄在25至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北海市海城区总工会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附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海城区总工会邮箱:hcqzgh2022@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x(姓名)应聘材料”。联系电话,0779-3032674。

(1)个人工作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4)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北海市海城区总工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通过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予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应聘人员持应聘报名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察及聘用

考察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海城区总工会对确定的对象进行考察,通过考察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的80%,试用期合格转为正式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食住自行解决。

五、注意事项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北海市海城区总工会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北海市海城区总工会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