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不少于1:3,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须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才能进行面试。
(五)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加3分。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办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如遇同一岗位2人以上面试合格总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取得中级职称年限时间长优先。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玉林市人力和社会资源局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和北流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核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审批
(一)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面试合格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一、聘用及待遇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控制数备案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5—6200792(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0899 6222589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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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4日
原标题:北流市2021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北流市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94842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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