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14:10:43
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一:六麻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1名;
岗位二:新丰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1名;
岗位三:民乐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名;
岗位四:清湾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名;
岗位五:北流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专业不限;
4.年龄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13日后至2003年12月13日前出生,岗位五放宽至64周岁以下且必须为北流市政法系统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退休人员);女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3日后至2003年12月13日前出生,岗位五放宽至59周岁以下且必须为北流市政法系统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退休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有过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司法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公开招聘(以户籍所在地或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司法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至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地址:北流市城南二路司法局三楼,联系电话:0775-6222386。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小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6)退伍军人还须提交退伍军人证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有过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3的比例,依次以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司法局党组集体讨论同意后全部进入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为12月15日,面试公告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3.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地点为北流市司法局。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司法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入围面试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司法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司法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司法局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次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通知,将通过北流市人民政府网站、北流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北流司法”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2386(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775-6200782(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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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beiliu.gov.cn/xxgk/zfxxgk/xxgkml/zwdt/tzgg/t108792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