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0 08:10:29
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18名(非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或40周岁以下;
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⒍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检察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岗位一至岗位四面向北流市公开招聘,岗位五面向玉林市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北流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7楼709室政治部(北流市丰顺路29号),联系电话:0775-6331817。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6)报考岗位五还需提交准驾车型代号为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7)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役军人证。
(8)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岗位一至岗位四面试前要进行电脑测试,测试后按电脑测试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岗位五按驾龄长短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全部进入面试。
电脑测试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电脑测试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面试公告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地点为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入围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通知,将通过北流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gxbeiliu.jcy.gov.cn/)、微信公众号“北流检察”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咨询电话:0775-6331817(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七、本公告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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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beiliu.gov.cn/xxgk/zfxxgk/xxgkml/rsxx/klzp/t108015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