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20:10:26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层机构,主要从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与仲裁工作,办公地点为桂林市象山区五美路13号。为充实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队伍,更好地履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各项工作职能,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要求,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共招聘专业技术行政辅助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年以下;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四)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者优先;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基层工作经验,有调解经验者优先;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七)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0日为界;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1个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适岗原则,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告栏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4日至11月19日。
2、报名要求:采取通过电子邮箱上传报名材料方式进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并有意愿应聘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联系人:桂燕,咨询电话:0773-2805959;报名邮箱:ldrszyzcy@guilin.gov.cn,
(2)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未上传或材料不全视为不合格,不予接收报名登记。
(三)面试
从报名人员中筛选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查:
1、《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未能携带以上材料通过审查并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桂林市象山区五美路13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办公室(签到、候考)。
四、聘用
入职聘用手续及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执行。
五、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到岗前需提交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招工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查看附件>>>
附件1: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lrcw.com/article/1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