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30 14:10:19
因工作需要,玉林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文秘岗位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玉林市(含县<市、区>)户口,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③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④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专业要求
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同等条件下按下列条件排序优先录取:①中共党员;②具有办公室文秘、文字写作或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③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政治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类专业。
三、工资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初次签订的合同期为3年。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500元;五险按玉林市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年终经考核达到合格等次以上享受绩效奖金。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10月26日在广西玉林市司法局网站和法在玉林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11月3日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办法:应聘者携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蓝底)相片3张,报名表2份(自行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打印并签字。报名表上的相片须为本人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到玉林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警务科报名(地址:玉林市玉州区玉东大道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12楼1207室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警务科,联系电话:0775-2908239)。
(三)资格审查
由玉林市司法局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进行电话通知。
(四)组织招录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玉林市司法局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
1.确定考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是否中共党员、工作经验、专业契合度、学历高低先后次序,经招聘工作组研究讨论确定考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初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全部进入面试。
2.考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文秘基本写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应变能力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在广西玉林市司法局网站和法在玉林微信公众号公告考生成绩及排名。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命题及管理:由玉林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如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取消应聘资格。
5.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及考试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理。考生报名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须及时告之本单位,由本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理,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岗位人数,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如有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通过的人选,按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考生,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招聘审批
经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在不同业务科室之间交流调整工作岗位的,招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签订合同一年内,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其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照考察、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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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ylssfj.yulin.gov.cn/tzgg/t105965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