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9 17:10:19
因检察工作需要,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司法辅助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承担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案卷整理、装订、归档,文书印制、校对等程序性工作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修养,遵纪守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四)年满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至2001年10月27日时间段内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电子化办公应用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擅长球类运动者尤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200元左右(已包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五险一金”),院龄工资、差旅补助、年终绩效另计。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9日;
(二)报名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204室政治部(电话:8610517、8610529);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书扫描件、照片及个人简历发送至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邮箱tsgjcy@163.com。
六、聘用方式
对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2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