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 17:06:08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纪检监察室干事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纪检监察室干事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正式);
(五)工作满5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财务、审计专业可优先考虑;
(七)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
(八)有纪检监察工作、政法工作、财务工作、审计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九)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过硬。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
(二)报名途径:应聘人员到我院行政办公楼四楼组织人事科现场递交个人纸质版简历。
(三)个人材料要求:
1. 填写附件1《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2. 提供个人身份证、学信网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时需审核原件;
3. 工作证明1份(模板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围考核人员。
五、考核
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将考核结果提交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体检及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通过医院内网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八、待遇
以上招聘人员为我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享受医院现行薪酬制度待遇。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蓄意作假、伪造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将被取消资格,我院保留对此给我院带来损失进行追究的权利。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4225177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盘古大道东159号来宾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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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bsrmyy.com/zpgg_view.aspx?id=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