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1 08:10:31
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参照《法院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司法警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有正义感;
3.具有较扎实的岗位专业技能,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录职位、职数和岗位具体要求
(一)聘用司法警察,男性3名、女性2名
1.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2.年龄:18周岁--30周岁(1991年9月29日至2003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及具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4.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2011年发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岗位职责:协助承担值庭、押解、看管、车辆驾驶等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司法警察情形。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新招聘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和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1705室)。
(二)资格审查
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退伍证、奖励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提交近期蓝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填写《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考试
1.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总分100。
2.法警体能测试。测试考官由司法警察支队领导组成。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如身体有特殊疾病或特殊情况,请自觉向考官提出。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等情况,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全面考核,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0-6103931、0770-610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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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34d23c0e-1491-43d3-8344-366279e0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