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2 19:25:22
根据《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划定,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不低于45分(折算后)。按照《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和“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及以上比例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银海区教育系统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规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143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21年8月4日-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202室。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要求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须按招聘公告的规定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纸质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等)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5.报名表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认证证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1年8月7日(周六),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海城区前进路50号)。
四、面试形式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用书见附件2)。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的考生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参加面试考试“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仔细阅读《考生参加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防疫须知》,防疫须知可登陆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www.bhrc.cn)查询,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面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进场前考生遗失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可先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待面试结束后,本人携带补全的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实施机关现场验证。
(四)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1年8月7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具体面试候考室验证、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0779-321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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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试讲内容及用书.xlsx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阶段取消岗位表.xlsx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1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