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7 14:10:09
根据工作需要,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该岗位工作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辅助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如:做案件记录,完成案件材料的收转登记、录入复印、整理、装订、保管、归档,法律文书打印、校对、送达;部门文稿起草、信息新闻稿件撰写、自媒体制作等。
(二)完成单位安排的行政事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2. 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有法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相关证书的报名者及柳城县户籍者,优先考虑。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 其他不宜招入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形。
三、有关待遇
参照在岗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执行(享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待遇从优,可致电详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可将报名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liuchengjcyzzb@163.com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南路49号,电话0772-7615242。注意:填好联系电话,以便通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6日。
(二)资格审查。
1.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后1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 审查通过后,通知报名者携相关材料原件到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
(三)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等方面。
(四)确定人选。根据岗位需要,综合面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入人选,在面试后7日内通知面试人员面试结果。
(五)体检。确定录用名单后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签订劳动合同。该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与我院签订1年劳动合同,设置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不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我院聘用制工作人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的,可续签。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报送材料、个人健康状况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咨询电话:0772-7615242、1777723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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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zrc.com.cn/Article/Detail/42b93482-1801-49ae-99db-c0aa63963be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