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 17:52:44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置招聘岗位62个,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共13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南宁市邕宁区教育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其中岗位条件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8月2日(例如18-35周岁,即1985年8月3日至2003年8月2日期间出生)。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23日
(二)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社局网站、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发布地址: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8:30-8月3日下午17:00
报名地址:邕宁区教育局北楼四楼会议室(邕宁区和美巷15号)
报名形式 :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方式:0771-4724862、4715461,粟老师、卢老师。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等材料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8:30-8月3日下午17:00,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邕宁区教育局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开考比例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核准可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2.印发笔试通知书。于考试前三天通知考生领取笔试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发放。笔试结束后7天,在邕宁区教育局北楼四楼会议室(邕宁区和美巷15号)领取笔试成绩。
4.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5.考试科目(共2门):《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五)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有科目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和方法。面试可采取试讲、说课或现场上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内容突出考生对本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规范、实际操作能力的测试。具体形式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的评分标准。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4.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在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邕宁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72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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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