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人公告

2021-07-13 09:23:58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主要负责我市房屋安全鉴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管、房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四)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3年7月12日至1976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持有中级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已聘用的后勤控制数人员;

3.已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近期全身生活照片1张(彩色5寸)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hcfc@163.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xx(姓名)应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命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政审。由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已通过面试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

(五)体检。通过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初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政策,单位将与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进行续签。

五、其他事项

(一)本单位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电话:0778-225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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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2021.7.12.docx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7f3b0a16-a29b-41b3-9a16-7587c5772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