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0 20:52:19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要求,现就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关于报考条件调整公告如下:
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1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