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0 16:25:07
根据《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河卫人发〔2021〕3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卫生学校2021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河池市卫生学校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的实际情况,不再进行初选,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河池市卫生学校人事科,联系电话:0778-2282825。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放弃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6月18日之前提交放弃声明(签字按手印),将放弃声明发送至河池市卫生学校邮箱hcwxrsk@163.com。
(三)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文化基础教师岗位)、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核心课程相同举证证明(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应届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不能提供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的,需提供学籍档案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河池市卫生学校第一、二栋教学楼。
(五)面试组织管理
(一)面试由河池市卫生学校组织实施。
(二)面试严格实行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工作人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三)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同一岗位同一专业统一面试题本。面试考生先在指定的备课室独立准备试讲教案(时间30分钟),然后在面试考场完成试讲(时间10分钟)和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
(四)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现场答辩成绩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出现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末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形,需请示考点主考,经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依据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7:5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2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面试考生,须接受封闭式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器材、书籍等与面试有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如有携带者须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在抽签后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不记录成绩。
(六)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尚未进行面试的考生中午候考期间午餐学校食堂有快餐提供,考生可以报名购买,由工作人员送达候考室。
(七)考生须按《河池市卫生学校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
咨询电话:河池市卫生学校人事科0778-228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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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河池市卫生学校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人员名单.xlsx
2.2021年河池市卫生学校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面试考生须知.doc
河池市卫生学校
2021年6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6fa49523-d610-4966-9a6c-1be18b413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