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城市辅助执法人员12人公告

2021-06-09 20:10:15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规范城管辅助执法人员招录管理。根据《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河政办〔2015〕108号)规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辅助执法人员12人。(外勤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适合男性)

(二)招聘范围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国民系列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含少数民族人员);

2.具有河池市户籍或在河池市服役的复员退伍军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岗位紧缺专业(城市管理、计算机类、警察、法律、文秘、新闻、体育等)毕业生,以及特别优秀的复退军人和具有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从业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

3.身高16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颜面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优先聘用条件

荣获部队营以上单位授予优秀士兵(士官)表彰或技能比武竞赛获奖的复退军人;荣获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学生干部的毕业生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从2021年6月10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止。

2.报名方式:招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材料包括:(1)《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2)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3)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另有士兵退役证(退伍军人)、党员证明、驾驶证等证件的,需一并提供。应聘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4楼人事宣教科(河池市翠竹路51号),邮编:547000。联系人:曾明磊、马宁,联系电话:0778-2303777、0778-2259028,电子邮箱:hczf2390@126.com。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列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面试考生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审查个人综治情况。

(五)确定聘用人员。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对于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四、薪资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简易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给予的其他财政资金保障福利。

1.工资待遇: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等规定执行,在基本工资基础上根据学历上浮20%-25%(以上工资数额含“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数额,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数额);

2.五险一金: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负责购买聘用人员简易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管理。新录用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按单位相关制度管理,每年度进行年度考核。

五、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由负责联系人的工作人员如实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事宜由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2021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a.doc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6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68c2e4d7-c58b-45bf-8cfa-edb667f764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