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7 09:58:5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183位同志(名单见附件)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为博白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通知聘用人员于2022年9月30日前到聘用单位报到,并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二次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岗位认定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从2022年9月下半月起执行。
属于定向招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聘用单位凭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使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聘用单位凭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聘用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同时聘用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续签、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分别送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送县财政局划拨或停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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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文章来源:/storage/20220927/mvduyvybecv.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