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2 20:10:15
为进一步充实留置场所看护辅警队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田林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留置场所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一)职数:专职看护辅警16名。
(二)性质:所聘用人员均为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田林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留置看护辅警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需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学历要求详见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5.年龄要求: 18至35周岁以下;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或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
7.要求长期居住田林县人员。
8.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2)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3)退役士兵;(4)熟悉计算机性能及操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五、招聘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16名看护辅警,工作实行24小时倒班制,具体招聘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详见附件1。
六、选聘程序
按照公布选聘方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方案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公布方案(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招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田林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本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此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复印件、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和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范围:公安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 2022年10月15日。
2.笔试地点:待定
3. 退役军人应聘人员为士官或立三等功以上的,笔试加分5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2022年10月22日。
2.面试地点:待定
3.参加面试考生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形式: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着重考察入围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分数。进入体能测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暂定2022年10月25日。
2.体能测试地点:暂定田林体育中心
3.体能测试内容:体能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x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六)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1.体检时间:2022年10月27日。
2.体检地点:田林县人民医院
3.体检要求: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
(3)由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市级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以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八)考核
考核时间:待定。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录用。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田林县政府网,公共场所分别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 暂缓聘用 ,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按现行工资标准发放,同时享受年底同类人员绩效奖金。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二)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含2个月试用期)满后,思想表现,业务能力达到用人单位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续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八、纪律与监督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如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笔试、面试命题由县人社局委托上级部门统一命题。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
(五)选聘过程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776-7212311(人社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报名应聘后,保持每日健康打卡,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应聘各项环节,考生应出示各项健康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且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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