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1 14:46:34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8:30-16:30,考生签到时间:7:50。
(二)面试地点:柳州高级中学柳南校区第二教学楼(柳州市柳南区和平路139号)。
因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因体温检测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考生提前30分钟以上到达考点。
二、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资格复审
入围考生须在面试前两个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持面试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初审时提供了原件的不用再提供),到各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身份验证
考生于面试当天按规定的面试签到时间签到,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经体温检测后,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人员健康登记表》,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方可进入候考室。
(四)纪律要求
考试当天,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面试时不得携带身份证等材料进入备考室或考场,在考试过程中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三、面试方式
(一)面试方式
1.教师岗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考试当天,考生根据提供的教材内容,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备考30分钟,试讲15分钟,结构化面试(答辩)5分钟。
试讲教材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候考室、备考室及考场。
2.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
(二)面试分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资格审核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和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示,请考生自行查看。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面试。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在重点地区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重点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观察14天,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面试时身体健康。
(二)面试当天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人员健康登记表》、佩戴口罩,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区内设区市和广西区外返柳来柳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柳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根据风险等级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街道(镇),本土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直辖市街道(镇)的返柳入桂人员同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测量体温≤37.3方能参加考试。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过程中,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试讲、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需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候考室等待考试。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考生在面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
(五)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考生有不配合面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次面试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柳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8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uzhou.gov.cn/ztzl/rsywbm/lzsrcfwhrspxkszx/sydwzp/msgg/202207/t20220708_30937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