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2 11:54:07
为进一步充实市直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玉林市教育局直属13所学校决定近期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8名,具体学校及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在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2022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原则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可放宽到所需相应专业的大类及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已与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签约的高校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会相关安排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及有关部门相关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招聘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将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林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或由招聘单位邮件回复通知,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并及时关注、查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签约。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测评和面试,所有考生均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第一意愿报考单位邮箱(各学校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并致电学校确认是否已查收到相关邮件。邮件主题及登记表文档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高中语文教师①+李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活动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 报名要求:(1)报考者最多可填写三个意愿报考的单位,在现场招聘时以第一意愿为先,报考者只须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递交至第一意愿报考的单位即可;第二意愿和第三意愿单位待有需要时可向第一意愿单位申请查看,第二意愿和第三意愿仅用于现场招聘结束后的空岗递补,第二、三意愿的岗位学段学科要与第一意愿一致,具体请查看第(七)点。(2)所有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亲自到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后方为报名成功;(3)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教师资格、简历等信息],报考者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4)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5)报考者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先查看填表说明[附件3],请规范填写报名表。(6)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4.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任何报名费及考试费。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补充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谈。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报考者。同时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资格审查合格的将扫码进入招聘群。
3.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报考者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留复印件;
(3)在校学习成绩单(可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留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成绩单,可提供与学习成绩相关的材料;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讫后留复印件;
(5)个人所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其他与学习、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等,留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8)能证明其能力水平和特长的其他材料,留复印件。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测评确定面试人选
1.开考比例和岗位取消后改报。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超1:30(含1:30)时,该岗位可免笔试、测评,直接面试。
(3)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在接到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时,要及时告知要改报的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不再改报。如需改报,则由原报考单位联系改报的招聘单位对其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答复报考者。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
3.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评,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或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4.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测评成绩,满分100分,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现场张贴笔试成绩和测评成绩。
(四)组织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核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1.面试人选确定:(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并经市人社局核准开考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面试。(2)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6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3)已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超1:30(含1:30)的免笔试、测评直接参加面试的。(4)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超1:30的,则为笔试成绩+测评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可按照笔试成绩+测评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测评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4.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和第一报考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测评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测评成绩相同的,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或免笔试测评直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各类优先政策优先确定拟聘人选,还不能确定的,加试。
(六)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请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群消息,拟聘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请及时接龙回复“出生年月+姓名+收到”,以便核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后,与学校现场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和就业补充协议书。如在通知的时间内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须补交书面放弃声明。
(七)递补空缺岗位
招聘岗位有空缺是指:(1)该岗位第一报考意愿无人报考或缺考或未达合格分数线导致的空缺;(2)该岗位第一报考意愿人员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均放弃拟聘资格且附有纸质声明导致的空缺;此类已放弃拟聘资格的人员不得做为其他岗位的递补人选。
同一学段同一学科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且未被列为拟聘人选的考生(已签约、已递补签约、已放弃第一报考意愿的拟聘资格人员除外)均为递补人选。
各招聘单位按第一报考意愿确定拟聘人选并签约完成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可从第二报考意愿面试成绩合格但未确定为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相同学段学科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如遇第二报考意愿岗位继续空缺,则从第三报考意愿面试成绩合格但未确定为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相同学段学科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具体岗位递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七、防疫要求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考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进入招聘现场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如实填写并提交《流行病学史调查表》(附件4)。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8586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75-2684011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0775-3894851
玉林市机电工程学校 0775-3271339
玉林市第一中学 0775-2080909
玉林实验中学 0775-2850162
玉林市育才中学 0775-3285669
玉林市田家炳中学 0775-2689478
玉林市第十一中学 0775-2083161
玉林市福绵高级中学 0775-2211860
玉林市第十五中学 0775-2453338
玉林市大府园中学 0775-2698090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 0775-2684866
玉林市幼儿园 0775-2836376
玉林市第二幼儿园 0775-2812350
查看附件>>>
1.2022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玉林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18805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