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4 11:52:11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含中职类学校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使用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 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支付考试报名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6日19: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22年1月10-1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时间为2022年1月7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