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教育局秋季期陆川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岗情况通知

2021-12-17 11:52:03


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陆川县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和〈陆川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分类方案〉的通知》(陆教发〔2020〕18号)文件精神,为改善我县农村边远艰苦学校教学点教师生活,增强农村教学点教师职业吸引力,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在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长期任教、终身从教,不断提高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教师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20年1月起,我县对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实施生活补助,一年按12个补助,分两次(春季期和秋季期)发放,补助标准:一类乡村义务教育教师每人每月480元、二类乡村义务教育教师每人每月350元、三类乡村义务教育教师每人每月250元、四类乡村义务教育教师每人每月180元。2021年秋季期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岗情况已在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公示,现将全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岗情况予以公布。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7333092, 县财政局7229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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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期陆川县乡村教师在岗及补助情况表.xls

陆川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chuan.gov.cn/xxgk/zwdt/tzgg/t109586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