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8 09:27:05
为深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11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6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农业机械化局关于印发广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8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种植业发展需要,决定在我县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特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2名,主要从事种植业农技推广工作。
二、特聘农技员招募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五是具有农学、植物生产及技术类、农业工程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2003年11月23至1966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及时间
(一)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1.为我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当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我县发展种植业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联系我县相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种植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对种植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二)服务时间
根据种植业发展需要,特聘农技员服务期为1年。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10日。
(二)报名地点:那坡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办公室(具体地址:那坡县民中路110号)
(二)联系人电话:黄琪清 15878642590 0776-6822165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体检表(原件1份)及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报《那坡县农业局特聘农技员报名表》纸质2份。
五、聘用办法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那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按照需求通过那坡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向那坡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评选和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二)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由那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三)特聘农技员的补助。特聘农技员补助参照《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两类岗位定总额:事业单位管理类(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技术类(教育、农林水,专业技术人员)、行政辅助类(公检法,协警、书记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二类岗位执行,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人/月(其中1000元/人/月为基本工资,800元/人/月为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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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那坡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请表
那坡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po.gov.cn/npyw/tzgg/t109081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