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0 20:10:53
为加大我县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力度,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田林县市容市貌整治综合执法队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条件;
4.热爱社会事业,愿意从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以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位、对象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市容市貌整治综合执法队合同制聘用人员共42名,需具备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2至3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军人及具有市容市貌整治相关工作经验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对象和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城监队办公室。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开招聘市容市貌整治综合执法队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不需要该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如是退役军人,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工作的相关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3.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
4.笔试形式: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作答。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能力。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笔试的人员进入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体检
1.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
2.体检要求:
(1)招聘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市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复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可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严格参照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同时按相关规定享受年底同类人员绩效奖金。工资和绩效奖金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二)经审定合格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不能胜任拟任岗位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单方提出解聘;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岗位且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作表现及业务能力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续签订合同。聘用合同须交县人社局备案。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核拨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面试命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776-2573956(县住建局城监队办公室)
联系地址: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76-72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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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开招聘市容市貌整治综合执法队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storage/20211210/o2quouwzj4m.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