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 17:54:21
为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1〕13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择优选聘市直中小学教师6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防城港市市直公办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36个,计划招聘教师64人。其中,使用编制招聘的岗位34个,招聘教师56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2个,招聘教师8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21年12月4日为截止日期,应聘人员须为1985年12月5日至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四)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语文教师岗位,学科教学(语文)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必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组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现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招聘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场: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
时间:2021年12月4日8:30-15: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第二场: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
时间:2022年1月8日8:30-15: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第三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2年1月15日8:30-15:0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防城港市苗壮幼儿园不参加第一场招聘;若第一场已招聘满岗位的单位,则不再参加第二、三场招聘;第一场未招聘满岗位的单位,可申请参加第二、三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防城港教育网、防城港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提前联系相关高校就业处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现场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面谈情况,经审核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工作组收集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复印件,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方可报考。
(三)组织笔试。大学专科生、本科生需笔试,若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四)组织面试。公费师范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大学专科生、本科生,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五)签订协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面试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察和体检。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拟聘用人员到防城港市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享受待遇
(一)使用编制人员正式聘用后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三)正式聘用后,符合《防城港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待遇保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一般本科生要求“双一流”高校毕业,本科生、硕士生不超过35岁,博士生不超过40岁),在工作所在地无住房的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500元租房补贴,期限3年;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工作补助,期限3年。博士生、硕士生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
六、防疫要求
(一)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招聘当天须现场查验应聘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招聘,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招聘纪律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防城港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70-2883827。
查看附件>>>
附件:附件1:2022年防城港市双向选择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日
文章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244f7fd0-6789-4eca-aaa8-27f0a48822f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