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4 09:56:23
为了解决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8〕59号)、《中共陆川县委办公室、陆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9〕90号)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批准用编, 我县拟采取考核的形式面向服务我县有关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期满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三支一扶” 人员3人聘用为所服务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单位、岗位及人数
陆川县马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陆川县马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1名、陆川县乌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附件)。
二、考核聘用对象
考核聘用对象为服务于马坡镇、乌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原马坡、乌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人。
三、考核聘用程序
(一)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考察过程中,必须深入到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人员服务单位,全面充分地考察其表现情况。重点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并综合考察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受表彰奖励等情况。对表现不好、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
考察时间初定于2021年11月中下旬进行。
(二)体检
如考核合格的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玉林市人社局网站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四、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5-7072105(马坡镇党政办公室)
0775-7138669(乌石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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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陆川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拟考核聘用名单.xls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08148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