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5 17:53:3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专业能力测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79名考生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专业能力测试入围人选。本公告发布后,出现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二、专业能力测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三、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一)专业能力测试时间
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二)专业能力测试地点
1.报考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地点: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南宁市七星路128号)。
2.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地点: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
3. 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地点: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宁市建政路30号)。
4.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地点: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
5.报考广西实验幼儿园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地点: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
(三)教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范围考前集体宣布
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范围将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9:30向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的教师岗考生集体宣布。各园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的教师岗考生需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9:3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经现场查验“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后进入校园集中等候统一宣布。
“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入园听取考试信息。考生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的,可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代理人需要携带考生签字委托书、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同考生。逾时未参加集体宣布会的,不另行宣布。各园考生集中地点如下:
1.报考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教师岗考生集中地点: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南宁市七星路128号)。
2.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教师岗考生集中地点: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
3.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教师岗考生集中地点: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宁市建政路30号)。
4.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教师岗考生集中地点: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
5.报考广西实验幼儿园教师岗考生集中地点:广西实验幼儿园(南宁市会展路2号)。
四、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须知
(一)考生必须按时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专业能力测试当天上午7:50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处理。由于个人原因,到达考点但无法通过核验导致无法按时到达候考室的考生,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违纪者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三)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在测试时,只能报自己的考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能力测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按照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同一岗位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经广西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专业能力测试防疫工作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考试;在“广西健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关注“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提倡尽量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因特殊情况,未接种疫苗的考生需配合进行信息登记,并出示禁忌接种证明。
(二)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三)入境的考生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专业能力测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经本人手写签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调查表》(以下简称《考试疫情防控调查表》,详见附件2),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疫情防控调查表》,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
持“广西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测试;经研判不具备专业能力测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测试。
(五)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答题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室、考后休息室应全程佩戴口罩。测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需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测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测试结束后即刻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次日内将检测结果报告给招聘单位。
(六)考生在专业能力测试前应认真阅读测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
(七)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方面要求以广西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严格执行。
六、专业能力测试联系方式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陈 0771-5899887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黄 0771-2828049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史 0771-5627552转8006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李 0771-5848159
广西实验幼儿园:李 0771-5827112
七、其他说明
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的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查看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调查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广西实验幼儿园
2021年 11 月 15 日
文章来源:http://jgswj.gxzf.gov.cn/gzdt/tzgg/t107810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