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1 09:26:21
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和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执业律师(在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作为我单位的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法律顾问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法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或司法机关审判、检察业务实践经验者、中共党员可酌情优先),熟悉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工作,特别是对农业农村种植、养殖、农机领域的法律工作有独到见解;
(四)在平果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常驻律师,熟悉平果市市情、社情和民情,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处理相关农业领域法律问题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五)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每年度免费对我局执法人员进行2次有针对性的法律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
(二)开展日常执法办案咨询,参与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必要时现场指导办案疑难问题;为本单位解答行政、民事、刑事方面的法律疑难问题,并就具体事项和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和代理针对本单位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其中免费诉讼代理2起);
(四)审核、修改以本单位名义签署的重要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五)双方约定其他的事项。
三、聘请法律顾问服务期限及费用
聘期为一年,费用共叁万元。
四、聘请的程序
(一)2021年11月8日-11月14日接受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
(二)2021年11月15日-11月17日由平果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约谈并拟定聘请法律顾问名单。11月19日前交由单位党组讨论决定;
(三)将拟聘法律顾问名单在平果市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公示7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由平果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将拟聘名单于11月29日前报单位党组审定,组织与受聘的兼职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约并颁发聘书,2021年12月份开始正式聘任。
五、报名方法
申请人可通过发电子邮件、快递邮寄或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证、个人执业资格证、单位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历年来办理行政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说明材料、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历年来获奖及履历证明等材料各一份(约谈时查看原件)
1.电子邮箱:pgnyncj@163.com;
2.邮寄地址:平果市工会大厦B905农业农村局,黄老师 (收),邮编531499,封面请注明法律顾问;
3.现场报名: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平果市工会大厦A806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6-5821716、5828701。
平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pingguo.gov.cn/gsgg/t107520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