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3 15:43:16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主要协助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28日至2003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熟悉电脑操作。
5.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6.同等条件下,有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政府门户网下载《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北流市陵宁路0008号市政府办公楼6楼)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有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工作证明(证明须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7)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四)考试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方式是使用电脑现场操作。主要测试电脑操作熟练程度,文字组织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办法
依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11月初前。面试公告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共北流市委统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五、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七、本招聘公告由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8602 (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
监督电话:0775-6200781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统战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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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流市委统战部
2021年10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beiliu.gov.cn/xxgk/zfxxgk/xxgkml/rsxx/klzp/t105134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