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桂林市平乐县第二次招聘(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面试公告

2021-10-16 10:26:18


根据《平乐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公告》精神,为确保我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面试对象

参加平乐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报名,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三、面试形式及赋分

根据报考职位,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10月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00;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平乐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办公室(地址: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党校五楼)。

五、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0月10日;

(二)地点:平乐县平乐镇第一小学。

抽签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的8:10,各应聘人员根据安排的面试科目于当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

六、面试方法及内容

(一)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当天上午8:00报考人员进入候考室,报考人员应持面试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复核。超过当天上午8:10未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当日上午8:10,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根据学科进行面试抽签,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报考人员按照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备考时间为30分钟;备考结束后,由引领员带入考场面试,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在进入考场时只能报面试序号,不得通报个人姓名,违者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教学能力水平和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自行回到报考人员休息室等候通告面试成绩。

2.面试内容

 小学计算机、体育科目试讲内容从三至五年级相应学科教科书(均为下册)中抽选。

‚高中英语、化学等科目试教内容从现行高中学校一至三年级相应学科教科书中抽选。

面试题目由命题组制定,同一岗位内容一致。

3.面试操作流程

8:45 由考场监督员将试题分发给各考官,主考官组织考官熟悉试题内容、评分要素和评分标准。

9:00  第一位报考人员进入考场,主考官向报考人员宣读面试导语,告知报考人员试讲时间为10分钟,宣布试讲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报考人员试讲。

七、面试的组织及程序

面试考点分别设立考务办公室、候考室、备考室、报考人员休息室、试讲面试考场等。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选派

每组考场设考官7人,登分员1人,核分员1人,计时员、监督员1人。考官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一线优秀教师组成。  

(二)面试成绩计算    

登分员、核分员在考场监督员的监督下当场核计各考官评分表,统计填写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并签名。面试实考成绩按各位考官评分结果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有效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经现场监督人员核算后,交主考官审核签字生效。

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平乐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次直接面试)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其他相关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八、面试纪律

(一)平乐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⒈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宜

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序进行。

                                                  平乐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pingle.gov.cn/zwgk/gggs/202109/t20210928_2131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