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6 09:56:2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报名、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经研究决定,确定同志为我院拟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3日-10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10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林科院监察科(广西南宁市邕武路23号,邮编530002),或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广西南宁市云景路21号,邮编530029),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点击下载>>>
附件:广西林科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拟聘人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storage/20211016/ily155nol3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