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1人公告(养殖业)

2021-09-29 15:26:26


为精准服务我区主导产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为我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农业机械化局关于印发广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8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6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区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主要从事养殖方向农技推广工作。

二、特聘农技员招募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养殖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五是农业系统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特聘农技员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钦南籍,应常驻钦南区开展工作。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68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及时间

(一)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1.为我区提供农业农村发展亟需的全产业链技术精准指导和咨询服务,增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本区域内的养殖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联系我区相关专家,配合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养殖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二)服务时间

根据生产需要,以及特聘农技员服务时段原则上不超过1年的要求,特聘农技员服务时段2021年10月-2022年10月份,年服务时间12个月,服务效果好的可续聘。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30日

(二)报名地点:钦南区农业农村局(钦州市梅园路凤岭七巷63号),联系电话:0777-2869607。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体检表(原件1份)及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报《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报名表》纸质2份。

五、聘用办法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按照需求通过钦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向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二)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钦南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三)特聘农技员的补助。特聘农技员基本服务补助按每月1200元/人标准预发。服务到期再根据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分等次给予激励补助,一等奖补助1800元,二等奖补助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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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zwgk.gxqn.gov.cn/auto2723/gzdt/202109/t20210926_3655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