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6 21:40:58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无不良记录,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土建类、经济学类、会计与审计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团结同志,言谈举止得体。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有机关公文起草及其他政务类文稿的素质、能力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 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到现场填写);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携带原件备查);
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④个人简历1份。
(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地址:港南区政府行政中心综合楼414室)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个人简历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发送到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箱(gnjh2726@163.com)。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2日。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港南区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依法缴纳五险,差旅补贴按港南区现行标准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联系,联系人:小陶,联系电话:0775-4324487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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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gggn.gov.cn/xxgk/gggs/t101215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