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1-09-14 09:26:54


为满足我所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简称“广西科技情报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创于1959年,1998年增挂“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牌子,坐落于南宁市南湖之滨,主要职责是为政府部门和科技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情报服务;开展科技图书收藏与借阅工作;为促进广西生产力发展服务。

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拥有广西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科技统计分析中心、广西科技文献共享与服务平台、广西科技图书馆、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南宁服务站(NSTL)等平台,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服务单位、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科技金融服务试点单位、广西优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广西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等资质。

广西科技情报所积极面向政府决策、企业创新和社会发展,开展区域创新研究、产业技术研究、科技政策研究、科技统计分析、科技报告与科技成果登记管理服务、科技查新咨询、科技文献信息服务、科技宣传报道等科技战略研究及科技情报信息服务,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热爱科技情报事业,政治素质好,有开拓创新精神。

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日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现役军人;

(五)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六)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七)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八)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信息发布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kjt.gxzf.gov.cn)、本所网站(www.gxinfo.org)发布。

2. 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kjt.gxzf.gov.cn)、本所网站(www.gxinfo.org)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打包为1个压缩包发送至邮箱:gxkjqbsrsk@126.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须设置为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如:专业技术岗1-张xx),附件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进行编辑、制作附件目录并提交。

(1)《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1张(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承诺栏签名并扫描成PDF格式,同时附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附学校证明。

(4)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应聘有政治面貌条件要求的岗位必须提供)

(5)职称证书(应聘有职称条件要求的岗位必须提供)

(6)工作经历证明(编制本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人事代理协议、聘用合同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无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

(7)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8)获奖证书或证明(含各种奖学金等)、参与科研工作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和论文著作成果(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外文文章请附摘要中文译文,SCI、EI中的期刊,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收录证明。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无效)。

注:上述材料将作为考察的主要依据,请应聘者认真准备,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我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原则上各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须达到1:3的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因特殊原因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调整并发布变更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经核实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公告及准考证发放

我所将在考试前发布考试公告,公布准考证发放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填写《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并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告发布后,如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考试人选,按实有人数开考。

我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考证明开具确有困难的须提交书面说明,经我所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考试顺序为先笔试后面试。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此比例,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开考。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每个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主管部门核准后进行调整并发布变更公告。面试成绩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开展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经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计算完成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七)考核

考试结束后,依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

根据考核人员的成绩、考核情况,经我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八)体检

由我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具体实施,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经我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则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经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十)待遇

录取人员待遇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或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2182,自治

区科技厅机关纪委。监督举报邮箱:rsc_gxkjt@163.com。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须主动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得隐瞒或谎报。如因考生瞒报引发疫情传染的,一经查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如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的防疫政策和规定,按新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女士,0771-5306025;宋女士,0771-5329209。

查看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2021年9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859ab3ae-c451-4542-a277-2a112be7c3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