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2 09:26:44
为充实田东县自然资源工作队伍,顺利推进土地整治、卫片执法等工作开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财政供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田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与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要求46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
(六)能适应经常性的外业工作,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行政机关单位办公经验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5.不能正常履职的身体疾病。
三、聘用期限及要求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并报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四、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其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约定。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遇有县委、县人民政府重新调整的,参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新标准执行,并享受规定的差旅费等补助。
(三)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不进行笔试。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 9月1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田东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3.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4日前)
由县自然资源局对照职位所需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筛选审核进入面试。
七、面试、体检与考核时间
(一)面试(拟定于2021年9月30日前)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肢体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以及主考官即兴提问(非每个考生都提问)。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二)体检(2021年 10 月15日前)
根据面试结果,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三)考核(2021年10月26日前)
根据体检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中止考核。然后由领导小组决定,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参照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含两个月的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招聘工作办公室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和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设立举报电话,便于群众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对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田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776-5237966
(二)举报电话:0776-523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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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gxtd.gov.cn/tzgg/t100693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