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玉林市福绵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21-09-09 18:25:38


因工作需要,玉林市福绵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表现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中文系、法学类、会计、审计以及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较好的沟通和书面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前

(一)现场报名:直接到福绵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地址:福绵区原林业局二楼)提交《玉林市福绵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学历证 (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及近期免冠彩照2张;

(二)网上报名:填写《玉林市福绵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同时将身份证、学历证及近期免冠彩照扫描后发送到邮箱:fmymj2209022@163.com。

三、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福绵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聘用

按择优原则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为两年,原则上实行两年一签。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2000元/月,正式聘用32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五险)。

如有不明之处,可致电福绵区福绵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庞*  077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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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玉林市福绵区福绵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玉林市福绵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2021年9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ylfm.gov.cn/xxgk/xxgkml/rsxx/klzp/t100580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