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8 09:25:35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南宁市江南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城区领导同意,2021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生态环境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1年江南生态环境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5.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6.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生态环境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8楼809办公室),联系电话:4883886。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并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分别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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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zl/nnsjnqrlzyhshbzj/tzgg_35793/t4865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