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4 16:20:35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8名同志为我城区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名单见附件1),9名同志为我城区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名单见附件2),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3日至9月13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反映,于2021年9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3楼1306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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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招聘应届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使用事业编制).xlsx
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招聘应届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xlsx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tzgg_27579/t4863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