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4 14:52:53
为充实警力,更好地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和校园周边治安稳定,进一步深化“平安田东”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护学岗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招聘名额为150名(男性140名;女性10名),为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列入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以下条件情况下可放宽学历为初中:服役期间担任过士官或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偏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男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女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6.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8.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田东县公安局、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2021年8月3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田东县公安局办公楼7楼717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身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
(二)体能测试
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男子为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俯卧撑:女子为800米跑、10米x4往返跑、仰卧起坐等项目。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计算机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算机技能考试
计算机测试内容为:文字录入、Word文档编辑,Excel表格制作等,考试时间40分钟,满分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计算机技能考试
(五)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考生面试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对象,若计算机成绩也相同则按体能测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的总分高的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则不予以聘用,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将拟聘人选方案报中共田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工作待遇
(一)所聘用人员属田东县聘用制人员,归属田东县公安局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每季度考核一次,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工资从县财政经费列支,目前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责缴纳),绩效奖每年6000元。
报名咨询电话:田东县公安局政工室 0776--523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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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gxtd.gov.cn/tzgg/t97895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