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编制外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1-07-27 17:10:08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聘岗位

1.司法警务辅助岗位:此岗位招录4人(其中男性3人,女性1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复转退军人或中共党员优先考虑,学历上可以适当放宽。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8厘米。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值庭、押解、执行等司法警务以及安全检查、值班、巡逻等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2.新闻宣传岗位:此岗位招录2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相关专业或具有新闻宣传工作经验者。主要负责从事法院媒体平台的维护、影视资料、新闻通讯等相关内容的采编、栏目策划、出稿、拍摄等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起至7月30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605办公室报名(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8号),联系电话:0775-4557033。

(二)面试和试工

本次招聘需进行面试和试工,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院组织面试和试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面试、试工结果,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本院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本院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安排、学历和能力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岗位待遇不少于2240元/月(含个人交纳的社保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发放。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5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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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gg.gxrc.com/Article/info/6240cad7-b672-4c00-ab79-5bbcbb06bc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