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直属幼儿园教师面试公告

2021-07-22 10:25:18


根据《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公告》要求,现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及目的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用人机制,在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

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确保择优选用人才。

二、面试对象

参加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取得面试资格复审资格,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通知的人员。

除试讲考试时外,面试全程要配带口罩。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于7月22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面试当天未能在7:3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地点:桂林市机关幼儿园(桂林市象山区榕湖南路11号)。

四、面试形式、试题内容、命题及赋分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面试内容为幼教相应的教材内容,即:《幼儿园主题式课程》(教育科学版)、《幼儿园适应性发展课程》(接力版),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试题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封闭式命题,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一岗位面试题一致。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含),方能进入考核程序。

五、面试组织及程序

面试考点设立考务办公室、候考室、备考室、考生休息室、面试考场等,实行全封闭管理。

(一)试讲面试考场的安排

面试考点共设1个考场。

考场设考官7人(含主考官1人)、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监督员1人(兼计时)。考官由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每一个面试考场的用人单位考官数不得超过该考场考官总人数的50%(由纪检监察的同志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二)试讲面试的程序及纪律要求

考生在候考室按自己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序由工作人员带入备考室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30分钟;备考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

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只能通报面试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回到考生休息室等候通告面试成绩或选择自行离开考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应聘人员进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司提供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应聘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三)试讲面试的评分规则

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评分采取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

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为按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各考官有效评分的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经现场计分员计算、核分员核准、监督人员确认后,交主考官审核签字生效。

六、成绩公布及进入考核人选的确定

面试成绩公布:考生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考

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2x40%+(面试成绩x60%)。

考核人选确定: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公告》要求,同一职位考生总的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其中:面试合格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七、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相关领导和科室人员组成的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

八、面试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况的,必须严肃处

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2.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考生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三)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jyj.guilin.gov.cn/gggs/202107/t20210719_20937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