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0 15:14:30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行选人用人新机制,吸引优秀高端人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经理1名。为做好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
崇左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熟悉国家行业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竞争意识、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5.聘任职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任职年限
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10日为截止时间。具体专业、学历及对应职位要求如下:
职位 | 名额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工作经验 要求 |
薪酬待遇 | 资格审查单位 |
总经理 | 1 | 45周岁以下(含45岁)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等工程管理类专业 | 累计5年以上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运营管理岗位工作经验;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年薪制15-25万元/年 | 崇左市左江治旱工程管理 中心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聘任企业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8:00至7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邮箱账户:czzjzhj@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1)个人简历;(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或者户籍证明;(3)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阶段),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学历认证证明;(4)可证明应聘人员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5)近5年工作业绩(成果)及相关工作经历等材料;(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材料需扫描为PDF格式)
4.网上资格审查。崇左市左江治旱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谈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考察。面试组由崇左市左江治旱工程管理中心和崇左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成,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行为风险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面谈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面谈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综合面试面谈、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崇左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聘任职位匹配程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给考察组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可根据综合测评情况决定是否从同一职位面试面谈合格的人员中递补。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该职位空缺。
(三)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崇左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提出拟聘任初步人选,报崇左市左江治旱工程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市政府备案。备案后在崇左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相关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确定的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
(四)办理聘任手续
崇左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总经理在聘任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在聘任企业以外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兼任其他职务。
(五)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年薪制,参照《崇左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和《崇左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招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招聘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聘任企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工作,视作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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