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1 13:25:09
为做好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要求,需由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提供有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按照《计划表》规定比例来确定),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和“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市直学校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规定,以及对比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365名考生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招聘岗位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指标或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具体见附件2、3)。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1年7月10日至7月12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入围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按《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等复印件,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各招聘单位。
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北海市组织人社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等)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须向报考岗位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传真电话、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地址:
请在《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查询相应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地址等有关信息。
(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请考生密切留意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查看附件>>>
附件1.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次教师公开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准考证号排序).xlsx附件2.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核减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取消岗位汇总表.xlsx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1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