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来宾忻城县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

2021-07-09 21:14:31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具有基本的写作功底,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精通计算机操作者优先聘用;

(五)有责任心,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六)聘用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至少二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至7月1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报名时还需要填写《忻城县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忻城县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5511490。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测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

(四)公示和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形成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实行试用期管理,时间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续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一)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二)根据有关规定出差差旅费按在职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实行年终考核。

本简章由忻城县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忻城县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z.docx

忻城县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gxxc.gov.cn/rsxx/klzp/t94326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