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9 12:22:54
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以及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等部署和要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农业农村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最新要求,依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农业机械化局关于印发广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8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主导产业和其他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决定在我区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特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主要从事水稻、蔬菜产业农技推广工作。
二、特聘农技员招募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五是特聘农技员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平桂区,应常驻平桂区开展工作。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2003年7月1至1966年7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及时间
(一)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1.为我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本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我区脱贫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联系我区相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对我区水稻及蔬菜产业经营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植水平。
(二)服务时间
根据农事季节及生产需要,特聘农技员服务时段2021年7月10日-2022年7月10日,年服务时间一年。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30日。
(二)报名地点: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局(平桂区平桂区大道D座419号科教站),联系电话:0774-8832289。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体检表(原件1份)及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报《平桂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报名表》纸质2份。
五、聘用办法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按照需求通过平桂区政府网发布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到平桂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二)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三)特聘农技员的补助。特聘农技员基本服务补助按每月1000元/人标准发放,服务到期再根据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作为次年续聘依据。
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