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桂林兴安县特岗教师招聘60人公告

2021-06-24 15:00:32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精神,为做好兴安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兴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人员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指标

经区党委编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今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共60名。详情见下表:

2021











学科学校类别合计
农村初中农村小学
语文/2020
数学22022
英语/22
生物(科学)2/2
地理2/2
信息技术/22
体育/22
音乐/22
美术/22
物理2/2
化学2/2
合计105060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报考兴安县“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文件规定,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具备资格,好中择优。

3.按报考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4.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法、程序及日程安排

招聘工作由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上线人员及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集中培训、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公示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等程序组成。

㈠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人员进行。

2.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对报考人员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广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自行打印)、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获得教师资格证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届生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有关个人求职材料与《兴安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表》。

(2)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必须是教育类专业,或提供毕业学校提供所学专业属师范教育类的证明或成绩册,对尚未领到毕业证的毕业生,按规定可在2021年7月17日前补验,截止时间不能提供补验证件的不予聘用。

(3)对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以上需审验的证件均为原件,上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审后,原件当面退回。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必须是网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才能到现场提交材料,资格现场复审通过的考生,发给《准考证》,需带近期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相片 2 张(小 2 吋)。

(4)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符合《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招聘文件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地点:兴安县教育局教研室四楼会议室

4.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作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5.应聘者必须参加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6.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来兴返兴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境外来兴返兴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亦按此执行。

㈡ 面试

⑴面试形式:说课+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先说课8分钟,后回答问题2分钟。

⑵面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8:00-18:00 。请所有面试者凭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健康承诺书和健康卡(在候考室报到时上交),提前到面试地点,实地查看本人面试分组及试场所在楼层,以免出现混乱。7﹕10到对应科目候考室签到,7:30参与面试先后顺序的抽签,8:00还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⑶面试地点:兴安县第三小学(兴安县突破湘江纪念公园旁)。

⑷面试说课内容及范围:

①小学学段:根据本人报考科目从小学六年级对应科目课本中任选一课进行说课。

②初中学段:根据本人报考科目从初中三年级对应科目课本中任选一课进行说课。生物、地理科目从初中二年级对应科目课本中任选一课进行说课。

限兴安县现使用教材料,说课过程中若使用相应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鼓励考生使用多媒体设备展示辅助说课(面试点使用希沃一体机)。

⑸面试试场的分组及面试的程序。

①面试试场设置:分候考室、面试室,实行封闭式面试模式,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的先后顺序。

由于小学语文岗位和小学数学岗位报考人数多,进行两轮面试。

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数不超过招聘数的4倍,则小学语文岗位和小学数学岗位平均各分两个试场进行面试。

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数超过招聘数的4倍以上,则小学语文岗位和小学数学岗位按每35-45名考生设置一个考场,平均各分多个试场进行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小学语文岗位和小学数学岗位考生的在面试前进行抽签,决定所属考场。按:试场考生数x(科目招聘数÷科目抽签人数)值的1.5倍(上取整数)确定进入第二轮的人选。

若参加科目面试的人数少于50人,则只安排一个试场,进行一轮面试。

②面试考官设置:从外地区聘请专业评委,每个面试室设5名考官,其中1名主考官,另行安排1名计分员、1名监督员(兼计时员),共7人。第二轮考官为外地区新考官。

③计分办法:说课计80分,回答问题计20分,总赋分为100分, 取五名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④成绩公示:2021年7月17日下午面试结束后在教育局院内办公楼前进行公示。

(三)面试的程序

1.考生全程配带口罩(说课时除外),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在候考室按自己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序等候;按顺序由引导员带入面试考场(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只能报面试学科及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考生可在考点外等候通告面试成绩,其中小学语文、数学、美术考生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在指定地点休息,每个试场前10名者待进行第二轮面试。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试场。

2.面试的评分规则

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评分采取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测评要素的得分(主考官打两位小数,其它考官打一位小数)。

(四)确定上线人员名单及考察、体检

1.按报聘岗位招聘数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考核人选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

(2)高学历优先(含同等学历时有学士学位优先);

(3)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4)所学专业对口优先;

(5)如果以上还是并列的,则采取当天加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加试内容在规定教材范围内临时抽签决定,面试程序与本方案中的程序相同,以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2.考察、体检。按1:1的比例组织上线人员进行考察、体检,时间在7月31日前完成。

①考察:招聘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②招聘单位(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由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㈤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8月1日前,在兴安县教育局大院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㈥ 集中培训

8月10日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参与培训、培训期间违纪违规、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以录用。培训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㈦ 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8月20日前,将拟聘人员名单呈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进入下一个程序。

㈧签订聘用合同

8月31日前,县人社、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拟招聘人员与教育局签订三年服务期聘用合同。

六、相关政策

(一)规范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核定特岗教师的工资标准,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特岗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必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三年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特岗教师不能考察转岗。

(三)按照公办教师的管理办法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努力为特岗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察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察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七.招聘工作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过程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兴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兴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tgjszp.gxeduyun.edu.cn/tgzpclient/queryTgzptzgg/view?id=2c95a8a07a101bce017a34553e7400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