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招聘1人公告

2021-06-23 09:23:46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等专业,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在市级报刊发表有作品或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2. 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

现场报名,也可采取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以下地址:jm2821770@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E-mail报名: 即日起至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邓斯琴,联系电话:0770-2291930

(三)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请带上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报刊发表作品有关证书等的原件。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聘用和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面议;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根据学历、相关资格证等确定工资待遇2600元/月以上(含聘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年终视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六、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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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242a2f6d-1422-4cf3-abbe-9d57a566a00d